作者:佚名 来源于:家长学院
《九变篇》
曹操曰 :变其正,得其所用有九也。
曹操曰 :无久止也。衢地合交,
曹操曰:结诸候也。衢地,四通之地。覆地无舍,
曹操曰:无所依也。水毁曰圯。围地则谋,
曹操曰:发奇谋也。死地则战。
曹操曰:殊死战也。途有所不由,
曹操曰:隘难之地,所不当从;不得已从之,故为变。军有所不击,
曹操曰:军虽可击,以地险难久留之,失前利,若得之则利薄,困穷之兵,必死战也。城有所不攻,
曹操曰:城小而固,粮饶,不可攻也。操所以置华费而深入徐州,得十四县也。地有所不争,
曹操曰:小利之地,方争得而失之,则不争也。君令有所不行。
曹操曰:苟便於事,不拘於君命也。故将通於九变之利,知用兵矣。将不通於九变之利,虽知地形,不能得地之利矣。治兵不知九变之术,虽知五利,不能得人之用矣。
曹操曰:谓下五事也。九变,一云五变。是故,智者之虑,必杂於利害。
曹操曰:在利思害,在害思利,当难行权也。杂於利,故务可伸;
曹操曰:计敌不能依五地为我害,所务可信也。杂於害,故患可解也。
曹操曰:既参於利,则亦计於害,虽有患可解也。是故,屈诸侯以害,
曹操曰:害其所恶也。役诸侯以业,
曹操曰:业,事也,使其烦劳,若彼入我出,彼出我入也。趋诸侯以利。
曹操曰:令自来也。故用兵之法:无恃其不来,恃吾有以待之;无恃其不攻,恃吾不可攻也。
曹操曰:安不忘危,常设备也。故将有五危:必死可杀,
曹操曰:勇而无虑,必欲死斗,不可曲挠,可以奇伏中之。必生可虏,
曹操曰:见利畏怯不进也。忿速可侮,
曹操曰:疾急之人,可忿怒侮而致之也。洁廉可辱,
曹操曰:廉洁之人,可污辱致之也。爱民可烦。
曹操曰:出其所必趋,爱民者,必倍道兼行以救之,救之则烦劳也。凡此五者,将之过也,用兵之灾也。覆军杀将,必以五危,不可不察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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